加拿大航空:只是拒絕旅客權利

加拿大航空:只是拒絕旅客權利

加拿大航空 波特航空公司(Porter Airlines Inc.)以及其他15家航空公司和兩個行業組織上個月提出上訴,要求取消加強 旅客賠償 受航班延誤和行李損壞的影響。

今天,聯邦上訴法院同意聽取這些航空公司對加拿大新乘客權利法案的法律質疑。

航空公司爭辯說,自15月XNUMX日生效的規定超出了加拿大運輸局的權限,並違反了多邊條約《蒙特利爾公約》。

根據新規定,如果乘客從飛機上撞了撞,並因行李丟失或損壞而獲得最高2,400美元的賠償,則最高可獲得2,100美元的賠償。 延誤和取消航班的其他付款最高賠償1,000美元,將於XNUMX月生效。

在2017年的一次事故之後,這個問題成為最重要的事件。在那起事故中,由於天氣惡劣,兩架飛往蒙特利爾的Air Transat噴氣式飛機被轉移到渥太華,並在停機坪上擱置了長達6個小時,導致一些乘客致電911進行救援。

聯邦政府和加拿大運輸署的律師在兩週前表示,政府將與這些航空承運人推翻新權利制度的企圖作鬥爭。

乘客權益倡導者加博爾·盧卡奇(Gabor Lukacs)說,航空公司的案子與旅行公眾的利益背道而馳,並補充說政府應該進一步反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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琳達·霍恩霍爾茲

主編 eTurboNews 位於 eTN 總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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