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法院對希臘的奧運補貼處以罰款

歐洲最高法院歐洲法院因未能從奧林匹克航空公司收回國家援助而對希臘處以2萬歐元(合2.8萬美元; 1.7萬英鎊)的罰款。

歐洲最高法院歐洲法院因未能從奧林匹克航空公司收回國家援助而對希臘處以2萬歐元(合2.8萬美元; 1.7萬英鎊)的罰款。

該案可追溯至2002年,涉及國家為航空公司提供的41萬歐元的援助,這是該公司重組失敗的一部分。

自案件開始以來,該航空公司已更名為奧林匹克航空公司。

雅典有一個月的遵守時間,否則它將面臨每天16,000歐元的罰款,直到付款。

這筆錢將支付到歐盟預算中。

2005年,歐盟委員會裁定希臘政府對奧運會提供非法的國家援助有罪,並要求希臘收回這筆款項。

希臘在法庭上說,大部分援助已經償還,但法院認為,希臘提供的證明已經收回援助的證據是不合適的。

歐盟委員會去年批准了該航空公司的私有化,條件是雅典償還對該公司的援助,該公司自1975年以來一直為國有。

從這篇文章可以得到什麼:

  • 希臘在法庭上說,大部分援助已經償還,但法院認為,希臘提供的證明已經收回援助的證據是不合適的。
  • 該案可追溯至2002年,涉及國家為航空公司提供的41萬歐元的援助,這是該公司重組失敗的一部分。
  • 歐盟委員會去年批准了該航空公司的私有化,條件是雅典償還對該公司的援助,該公司自1975年以來一直為國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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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琳達·霍恩霍爾茲

主編 eTurboNews 位於 eTN 總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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