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日利亞:航空公司拒絕新稅種,可能會將服務移出該國

尼日利亞民航局 (NCAA) 與航空公司之間就航空監管機構徵收新關稅的爭執已經加深,因為航空公司正計劃

尼日利亞民航局 (NCAA) 與航空公司之間就航空監管機構徵收新關稅的爭執已經加深,因為航空公司正計劃將其服務撤出該國以繼續經營.

一些運營商描述了 NCAA 對外國註冊和尼日利亞航空公司每次旅行徵收 4 美元和 000 美元的新稅費,這與全球慣例不符,並要求該機構列出存在此類稅收的國家/地區。

他們指責 NCAA 嚇跑了人們在該國投資,並將新收費描述為“令人髮指的、多重徵稅和非法的”。

幾乎所有的運營商,包括私人飛機擁有者,都從事計劃外(包機)運營,並且對於他們的飛機每次起飛,他們都會被收取如此高昂的費用。

一位為一家處理許多私人飛機運營的主要國內航空公司工作的消息人士表示,私人飛機的所有者已經開始反對新政策,並表示他們計劃與航空部長會面,討論她是否需要撤銷這項政策。他們說她的決定將極大地損害該行業。

除了這筆新費用,運營商還需支付導航、著陸和停車費、乘客服務費以及包機總收入的 5%。

為清楚起見,如果客戶以 4 萬荷蘭盾或更多的價格包機,則該金額的 5% 和另外 5% 的增值稅 (VAT) 歸 NCAA。

Chanchangi 航空公司的航空專家兼經理 Mohammed Tukur 說:“有些人認為必須不惜一切代價摧毀這個行業,這將對創造就業產生負面影響,因為這些航空公司可能決定關閉商店並將其業務轉移到收費不高的加納。只是適度但合理。

“當涉及到這一點時,每個人都參與其中。 Aero、Arik、Chanchangi、IRS、Dana 都參與其中。 你必須使航空業有利於創造就業機會。 這不再是該行業渴望的轉型,而是可能削弱該行業的轉型。 我確信 NCAA 一定是被迫採取這種嚴厲的倒退政策,讓我們無處可去。”

Tukur 指出,該行動具有諷刺意味的是,尼日利亞空域管理局 (NAMA) 應該支持這一事業,因為它涉及為航空公司的起飛提供許可,“已經在戰術上退縮並遠離這項政策”。

與此同時,NCAA 已向拉各斯聯邦高等法院提起訴訟,質疑外國和尼日利亞註冊航空公司不願為其運營支付一些規定費用。

在 23 年 2013 月 30 日的原告傳票中,原告 (NCAA) 請求法院確定是否根據 2 年民航法第 30 (5) (q) 和 2006 (28) 條的真實解釋,原告有權對所有在 2013 年 XNUMX 月 XNUMX 日傳達的非定期運營的外國和尼日利亞註冊飛機收取費用。

它還試圖了解原告是否在授權他為此徵收上述費用的法律範圍內行事。

在訴訟編號為 FHC/105/313/13 的原訴傳票中,原告敦促法院在“本傳票發出後八天內傳喚經營者,包括送達之日,並安排為他們出庭。”

然而,該機構拒絕上述費用的支付自命令發出之日起生效。

還被駁回的是,航空公司拒絕或忽視支付上述費用,並且他們繼續拒絕服從原告的命令是非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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琳達·霍恩霍爾茲

主編 eTurboNews 位於 eTN 總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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