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亞兒童性旅遊遭到圍困

為期三天的東南亞兒童色情旅遊會議於 20 年 2009 月 205 日星期五在印度尼西亞巴厘島結束,XNUMX 名與會者發表聲明,確定了當前的挑戰和計劃

為期三天的東南亞兒童色情旅遊會議於 20 年 2009 月 205 日星期五在印度尼西亞巴厘島結束,XNUMX 名與會者發表聲明,確定了當前的挑戰,並製定了一項行動計劃,以便與東南亞聯盟成員國的政府接洽亞洲(東盟)地區,以及私營部門和公眾。

在一份書面聲明中,與會者宣布:“我們,來自政府、非政府組織、人權機構、私營部門、執法和法律界、研究人員、學者、民間社會和兒童的代表,聚集在巴厘島,印度尼西亞在東南亞兒童色情旅遊會議上。 我們已經審查了該地區政府在解決兒童色情旅遊方面採取的措施的進展。”

與會者還表示:“我們讚揚許多地方、國家和地區為促進兒童權利和打擊兒童色情旅遊所做的努力。 然而,我們目睹了這種針對兒童的犯罪事件的發生率越來越高。 我們敦促社會各界,特別是東盟成員國,立即加強保護兒童和起訴犯罪者的行動。 我們認識到區域和國際合作對於確保將罪犯繩之以法的重要性。”

在題為“巴厘島承諾和建議”的文件中,參與者認識到東盟地區兒童色情旅遊面臨的最突出挑戰之一是貧困。 參與者一致認為“貧困仍然是兒童色情旅遊的根本原因”。 其他因素包括受教育機會有限、性別關係和執法能力薄弱。 技術進步,特別是互聯網的普及和虐待兒童的圖像,導致了目前對兒童性剝削的嚴重程度。

此外,與會者還認為,“兒童色情旅遊”一詞並沒有國際共識。 他們同意部分旅遊持份者擔心對旅遊業可能產生的不良影響。 “此外,該術語可能無法準確反映這一現象,因為長期遊客、外國居民和國內旅客越來越多地犯下這種罪行,”參與者說。 “執法人員使用的另一個術語是'旅行兒童性犯罪者'。”

代表們還表示,他們認為當前的經濟危機將增加兒童對兒童色情旅遊的脆弱性,並且習慣法和州法之間存在一些不一致之處,尤其是在同意婚姻方面。 “雖然所有東盟成員國都是《兒童權利公約》(CRC)的締約國,但並非所有國家立法都符合 CRC 的義務,”參與者聲稱。

他們補充說,犯罪者越來越多地前往偏遠社區並使用替代住宿(例如寄宿家庭)。 “這些領域的教育和意識非常有限。”

代表們表示,不同政府機構之間以及民間組織之間的協調與合作有限,私營部門在打擊兒童色情旅遊方面的參與和支持也有限。

在提出上述挑戰時,來自 205 個國家的 17 名與會者呼籲東盟地區的政府和私營部門以及民間社會幫助打擊兒童色情旅遊。

與會者在聯合聲明中表示:“我們呼籲東盟成員國批准《兒童權利公約》關於買賣兒童、兒童賣淫和兒童色情製品的任擇議定書,如果它們還沒有這樣做的話; 執行起訴兒童性犯罪者的立法,並在相關的情況下,在區域和國際上進行合作,以確保成功起訴; 使國家立法與《兒童權利公約》保持一致,並在相關時與宗教領袖協商以解決習慣法與州法之間的不一致; 加強對檢察官和司法部門等執法人員的技術支持; 解決兒童色情旅遊的根本原因,包括確保每個兒童都有平等的教育機會; 發起或加強進一步的跨部門協作與合作,以保護兒童免受兒童色情旅遊的影響; 每年在區域論壇上舉行會議,以監測保護兒童行動的執行情況; 支持和實施東南亞計劃——防止旅遊業兒童性剝削的可持續區域應對措施(2009-2013); 加強兒童保護機制,包括對受兒童色情旅遊影響的兒童的康復、重新融入和補償; 促進和提供機會讓兒童積極參與應對兒童色情旅遊; 並為在校兒童制定性教育和生殖權利課程。”

他們補充說:“我們呼籲私營部門加大力度保護兒童免受兒童色情旅遊的影響; 製作和展示教育材料,以提高認識並使兒童能夠保護自己免受兒童色情旅遊的影響; 並使客戶和顧​​客了解他們在保護兒童方面的角色和責任,特別是對於互聯網提供商,以建立基於互聯網的報告機制。”

最後,205 名與會者共同表示:“我們呼籲民間社會和國際機構加強合作與協調,以確保保護兒童和防止兒童色情旅遊的活動和計劃的有效性; 並參與東盟憲章的進程,以確保保護兒童和促進關愛社會。”

為期三天的活動是在結束兒童賣淫色情和販運 (ECPAT) 的讚助下舉行的,該組織一直處於打擊兒童色情旅遊的最前沿。 訪問該組織的網站 www.ecpat.net 以了解有關他們最新工作的更多信息。

Dwi Yani 為本報告做出了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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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琳達·霍恩霍爾茲

主編 eTurboNews 位於 eTN 總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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