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客權益之戰在繼續

保護滯留在航班上三個多小時的乘客的鬥爭仍在繼續。

保護滯留在航班上三個多小時的乘客的鬥爭仍在繼續。 代表大約 300 個企業旅行部門的消費者團體商務旅行聯盟與 FlyersRights.org 一起倡導乘客權利立法。

這些團體支持一項國會法律,該法律允許乘客在機場停機坪上延誤至少三個小時的飛機下機,前提是這樣做是安全的。 此前,該聯盟反對擬議中的法律,但一項調查發現,超過 80% 的旅遊業專業人士和商務旅客支持該立法。

“自 4 年以來,BTC 曾 1999 次作證反對國會干預,並反對紐約州乘客權利法案,該法案將導致每個州的乘客權利標準不同。 所謂的聯邦先發製人很久以前就已經存在,以防止監管法規錯綜複雜,”BTC 主席凱文米切爾在一份準備好的聲明中表示。 “然而,航空公司不能再雙管齊下了; 消費者繼續受到傷害,並且在州一級得不到保護。 因此,唯一剩下的補救措施是國會制定的單一乘客權利標準,需要為乘客做航空公司拒絕做的事情。”

在最近航班延誤激增導致旅客滯留在飛機上過夜之後,目前的立法由參議員芭芭拉·博克瑟 (D-CA) 和奧林匹亞·斯諾 (R-ME) 發起。 據今日美國報導,“自 200,000 年 3,000 月以來,超過 2007 名國內乘客被困在 XNUMX 多架飛機上三個小時或更長時間等待起飛或滑行到登機口。”

代表美國主要航空公司的航空運輸協會反對該立法,稱航空公司已製定“應急計劃”來保護旅客並處理停機坪延誤,而無需任何政府乾預。

從這篇文章可以得到什麼:

  • 因此,唯一剩下的補救措施是國會制定的單一乘客權利標準,該標準需要為乘客做航空公司拒絕做的事情。
  • 這些組織正在支持一項國會法律,該法律將允許乘客在機場停機坪上延誤至少三個小時的飛機上下飛機,前提是這樣做是安全的。
  • 根據《今日美國》報道,「自 200,000 年 3,000 月以來,已有超過 2007 萬名國內乘客在 XNUMX 多架飛機上被困三個小時或更長時間,等待起飛或滑行到登機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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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琳達·霍恩霍爾茲

主編 eTurboNews 位於 eTN 總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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