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的“適度”形象受損

馬來西亞吉隆坡-經過一系列人字拖後,馬來西亞當局本週決定,不准將一名32歲的穆斯林婦女抓獲違反伊斯蘭教法的啤酒作為禁酒令。

馬來西亞吉隆坡-經過一系列人字拖後,馬來西亞當局本週決定,絕不能罐死32歲的穆斯林婦女,他們違反伊斯蘭教法被捕喝啤酒。

爭議可能已經平息,有待法律審查,但留下了苦澀的回味。

曾任模特兒和護士的卡爾蒂卡·薩里·德維·舒卡諾(Kartika Sari Dewi Shukarno)一案引起了國際媒體和人權組織的關注,並對世界上最溫和,最穩定的穆斯林多數國家之一所分配的伊斯蘭正義表示了苛刻的看法。

“這真是令人尷尬,”領先的女性活動家,前總理馬哈蒂爾·穆罕默德(Mahathir Mohamad)的女兒瑪麗娜·馬哈蒂爾(Marina Mahathir)在接受美聯社採訪時表示。

卡蒂卡(Kartika)被控違反禁止穆斯林飲酒的法律。 瑪麗娜說,它提出了一個關鍵問題,即如何在馬來西亞實施伊斯蘭法律。 “他們是在努力伸張正義,還是為我們其他人提供道德上的教訓?” 她說。

馬來西亞實行雙重司法制度。 伊斯蘭教法適用於穆斯林,在所有個人事務中,穆斯林約佔60萬人口的27%。 非穆斯林(中國人,印度人,錫克教徒和其他少數民族)受民法保護,可以自由飲酒。

通常這兩組法律相衝突,而獲勝者通常是伊斯蘭體系。 例如,根據伊斯蘭教義法,從伊斯蘭教歸信的穆斯林犯有叛教罪,應處以監禁和罰款,儘管憲法保障宗教自由。

這兩個法律制度在監護權案件上也存在衝突,父親的父親converted依了伊斯蘭教,希望孩子們也這樣做。 在其他糾紛中,伊斯蘭當局強行採取埋葬方式,將在其死前秘密converted依伊斯蘭教的人的屍體埋葬。

Kartika的爭議始於2007年5,000月,當時伊斯蘭道德警察(該國政府伊斯蘭宗教部門的工作人員)在彭亨州的一個海灘度假勝地發現了她喝啤酒的人,這一爭議開始時沒有引起注意。 她對違反伊斯蘭教法禁止穆斯林飲酒表示認罪,並於七月在彭亨州的伊斯蘭教法高等法院判處六次拐杖和罰款1,400林吉特(XNUMX美元)。

她支付了罰款,並決定不對她的判決提出上訴。 律師們說,如果她提出上訴,罐頭案將被撤消,案件自然死亡。

據報導,卡蒂卡的案件將被判入獄一周,以執行判決。卡蒂卡的案子迅速演變成媒體馬戲團。 律師和婦女活動家對此感到憤怒。 週一,伊斯蘭官員在一輛開往監獄的貨車上將Kartika帶走。

但是官員在30分鐘後回頭,卡蒂卡(Kartika)被帶回了家。 最初,官員們說,判刑是出於同情的理由,直到齋月結束。 但是,後來出現了回教法院的首席法官無限期地擱置禁令,等待複審的情況。

如果進行,則用細細的棍棒進行封罐,這在很大程度上是像徵性的,不會引起疼痛。 但是激進主義者說,這提出了一個更廣泛的問題,即這種伊斯蘭法律是否應侵犯穆斯林的私生活。

這些懲罰類型在書中。 瑪麗娜說,指出許多穆斯林婦女確實在馬來西亞喝酒。 “這確實是在人與上帝之間。 那是應該的。 古蘭經》明確指出,禁止喝酒,但不施加懲罰。”

伊斯蘭教法與民法之間的衝突還有其他幾個灰色地帶。 雖然Kartika可以根據伊斯蘭教法製罐,但馬來西亞的刑法禁止對婦女進行罐裝。

令這個問題更加令人困惑的是,馬來西亞只有三個州-彭亨州,玻璃市和吉蘭丹州-強加了飲酒的鞭刑。 在其他10個州中,應處以罰款。

婦女團體Empower的執行董事Maria Chin Abdullah表示,許多法律上的混亂是因為政府不願明確表示聯邦民法比伊斯蘭教法更重要,因為它擔心會冒犯穆斯林選民。

“他們(政府)必須干預。 否則,Kartika將不是唯一的情況。 如果您不清楚此管轄權問題,那麼我們將繼續受理此類案件。 我們將不斷在伊斯蘭教法和民法之間進行鬥爭,”她說。

馬來西亞的執政聯盟全國陣線由馬來民族聯合組織(United Malays National Organisation)主導,該黨僅由各種類型的馬來穆斯林組成,包括保守派,自由派和中間派。

前線在2008年勉強贏得大選,但這是自1957年馬來西亞獲得獨立以來五十年政治統治以來的最差表現。在支持減少的情況下,巫統不願通過在這一問題上持立場來破壞其任何選民,或者卡爾蒂卡(Kartika)或伊斯蘭教法法院(Shariah Courts)。

巫統還試圖吸引反對派泛馬伊斯蘭黨(PAS),其支持者主要是保守的農村馬來人。

PAS的高級官員呼籲對Kartika進行抽籤。

該黨的青年團長納斯魯丁·哈桑(Nasrudin Hassan)表示,如果撤銷這一判決,可能會使伊斯蘭教法法院顯得“前後矛盾或無能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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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琳達·霍恩霍爾茲

主編 eTurboNews 位於 eTN 總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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