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消費者監管機構:無人駕駛汽車無法自動駕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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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ritten by 首席作業編輯

消費者看門狗今天對美國參議院表示,警告是基於對在加利福尼亞測試機器人汽車的公司的必要報告的分析,並呼籲參議員停止一項允許在公共道路上使用機器人汽車的法案道路。

參議院正在考慮一項機器人汽車法案,即1885年的《 AV啟動法案》,該法案於去年獲得商業,科學和運輸委員會的批准。 D-CA的參議員Dianne Feinstein對該法案持保留態度,因為她擔心機器人汽車的安全以及該技術是否已為公共道路準備就緒。

在給參議員的一封公開信中,隱私和技術項目總監John M. Simpson和消費者權益倡導者Sahiba Sindhu警告參議員,該技術尚未做好安全部署的準備。

他們說:“如果測試表明如果人類駕駛員無法接管汽車,技術狀態會危害公眾,那麼參議院授權部署自動駕駛汽車而無需提供車輛認證的保護,將對公眾構成極大威脅。”寫道。

加州的報告顯示,接受測試的機器人汽車在面臨人類每天駕駛時做出的一些決定的任務時無法應對。 需要人類測試駕駛員控制的故障包括:

•GPS信號故障,
•黃燈短於平均水平,
•街道交通迅速波動,
•突然的車道阻塞,
•汽車在附近錯誤地停放
•硬件故障
•軟件故障

“在將我們的自動駕駛汽車放在公共道路上之前,我們需要驗證它們是否可以自行駕駛。 除了汽車製造商對銷售其產品感興趣的觀點以外,是什麼使汽車自動駕駛? 立法必須通過指定標準來保護公眾,以確保道路上的新車輛能夠滿足其聲稱的功能。”辛普森和辛杜在致參議院的信中說。

二十家公司向加州汽車部門發布了唯一公開的關於機器人汽車技術狀態的數據。 上週發布的必要的“脫離接觸報告”顯示,在最好的情況下,如果沒有人工測試的駕駛員接管,所謂的自動駕駛汽車不能行駛超過5,596英里。 Consumer Watchdog指出,在大多數情況下,無需人工干預,車輛行駛的距離不能超過幾百英里。

基於對脫離接觸報告的分析,非營利性,無黨派的公共利益團體呼籲參議院停止AV START法案:

“消費者看門狗呼籲您採取行動保護高速公路安全,併中止1885年《 AV START法案》,除非將其修訂為要求專門適用於自主技術的可執行安全標準。 就目前而言,考慮到開發人員自己所指示的技術狀態,任何視聽立法都應要求駕駛員在能夠控制的方向盤後面。”

消費者看門狗呼籲“精心製定的法規,指定的性能指標以及可確保技術在人類駕駛員無法接管所謂的“自動駕駛”車輛時不會危害公眾的認證體系。”

要求在加利福尼亞州有2017家獲准測試機器人汽車的公司提交“脫離接觸報告”,其中涵蓋了XNUMX年以自動駕駛方式行駛的行駛里程以及機器人技術失敗的次數。 該報告於上週發布。 這些公司中有XNUMX家,包括Waymo(Google的母公司的子公司)和GM Cruise,提供了具體數據來顯示其機器人技術失敗的原因。

Waymo說,它的機器人技術脫離了63次,或者說每5,596英里脫離一次,這是因為技術的缺陷,而不是通常認為的“外部條件”,例如天氣,道路建設或意外物體。 Waymo的報告說,人類測試駕駛員必須控制機器人汽車的最常見原因是硬件,軟件和感知方面的缺陷。

通用汽車的 Cruise 部門聲稱將於 2019 年將機器人汽車推向道路供公眾使用,該部門在需要報告測試的公司中記錄了第二多的里程。 其汽車總共行駛了 131,675 英里,發生了 105 次脫離事故,即每 1,254 英里發生一次脫離事故。

GM Cruise的報告顯示,它的機器人汽車無法正確預測人類駕駛員的行為,因為在駕駛員控制的44個脫離接觸中,有105個(約40%)是GM Cruise的技術在嘗試對其他駕駛員做出反應時失敗的情況馬路。

所有其他發布了具體數據詳細說明退出原因的公司,包括Nissan和Drive.ai,這是一家與Lyft合作的技術初創公司,證實了Waymo和GM Cruise的經驗。 日產汽車公司說,它測試了五輛汽車,行駛了5007英里,有24個脫離接觸點。 同時,Drive.ai在公司記錄的151英里內有6,572處脫離接合。

消費者看門狗的信中說:

“ S. 1885年的初衷是通過部署高度自動化車輛(HAV)技術來改善高速公路安全性。 商務委員會主席參議員約翰·圖恩(John Thune)聲稱,“自動駕駛汽車的安全性……好處太關鍵了,不能拖延。” 然而,事實表明,與私人視聽技術製造商向公眾誤導性保證的安全性相比,這些汽車可能給公眾帶來更大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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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作業編輯

首席作業編輯是 Oleg Siziak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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