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官員說,阿拉伯權利憲章偏離了國際標準

(eTN) – 《阿拉伯人權憲章》包含不符合國際規範和標準的條款,包括對兒童適用死刑、婦女和非公民的待遇以及將猶太復國主義與種族主義等同起來,聯合國人權事務負責人昨天表示。

(eTN) – 《阿拉伯人權憲章》包含不符合國際規範和標準的條款,包括對兒童適用死刑、婦女和非公民的待遇以及將猶太復國主義與種族主義等同起來,聯合國人權事務負責人昨天表示。

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路易絲·阿爾伯發表聲明說,她的辦公室“不認可這些不一致[並且]我們繼續與該地區的所有利益相關者合作,以確保普遍人權規範的實施。”

《阿拉伯憲章》在七個國家批准文本後於本月早些時候生效,促使阿爾博女士上週四發表聲明,其中她指出,雖然人權是普遍的,但“區域促進和保護體係可以進一步幫助加強享有人權。”

Arbor 女士今天說,在憲章的整個制定過程中,她的辦公室與起草者一樣擔心某些條款與國際規範和標準不兼容。

“這些擔憂包括對兒童死刑的處理方式以及婦女和非公民的權利。 此外,就其將猶太復國主義等同於種族主義而言,我們重申《阿拉伯憲章》不符合大會第 46/86 號決議,該決議拒絕承認猶太復國主義是種族主義和種族歧視的一種形式。”

資料來源:聯合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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琳達·霍恩霍爾茲

主編 eTurboNews 位於 eTN 總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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