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天具有里程碑意義的裁決中,美國最高法院取消了美國的聯邦墮胎保護。
在他們決定推翻 Roe v Wade(1973 年法院判決在聯邦層面保護婦女的墮胎權)時,美國最高法院大法官將所有使墮胎合法化或禁止墮胎的責任交給了各個州。
“憲法並未禁止每個州的公民規範或禁止墮胎。 Roe 和 Casey 掌握了這種權威。 我們現在否決了這些決定,並將該權力歸還給人民及其民選代表,”塞繆爾·阿利託法官在意見中寫道。
保守派法官克拉倫斯·托馬斯、尼爾·戈薩奇、布雷特·卡瓦諾和艾米·康尼·巴雷特在法院的多數意見中支持阿利托。
自由大法官斯蒂芬布雷耶、索尼婭索托馬約爾和埃琳娜卡根反對多數意見。
首席大法官約翰羅伯茨表示,他不會終止墮胎權,但會在最初案件的中心支持密西西比州法律,該案件的核心是一項禁止懷孕 15 週後墮胎的州法律的合憲性。
雖然推翻羅伊的決定肯定會引發全國范圍內的廣泛抗議,但這並不令人意外,因為阿利託的意見草案在今年早些時候被洩露。
幾個州已經準備好自己的墮胎保護措施,以防羅伊被擊倒,而其他一些州則將待決決定視為推進墮胎禁令的綠燈。
取消聯邦保護使美國祇有不到一半的州有法律限制墮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