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者著眼於限制娛樂責任

蒙大拿州的娛樂企業周二表示,由於保險費用高昂,他們需要更好的訴訟保護。

蒙大拿州的娛樂企業周二表示,由於保險費用高昂,他們需要更好的訴訟保護。

眾議院司法委員會正在考慮一項法案,該法案將限制企業的責任,並將其轉移到參與冒險活動的尋求刺激的人身上。

該法案規定,娛樂提供者,例如激流漂流公司或野外滑雪嚮導,不能對活動的“固有風險”負責。

旅遊業和娛樂業的成員出現在立法者面前,支持該法案,該法案由飢餓馬的共和黨眾議員迪布朗贊助。

布朗說,該法案的目的不是為了阻止合法的訴訟,而是為了澄清在“狂野而毛茸茸的蒙大拿州”的娛樂活動中存在不可避免的風險。

擁有露營地的布朗在 2005 年立法會議期間提出了類似的法案,但沒有獲得足夠的支持而成為法律。 與該法案不同的是,現行立法不適用於政府機構,但在其受保護實體名單中確實包括企業和非營利組織。

“在這個經濟體中設定商業成本參數是一個可能的難題的一部分,”布朗說,並提到了旅遊業對蒙大拿州經濟的重要性。

類似的懷俄明州法案保護戶外休閒和體育供應商免於承擔不可避免的風險。

在周二的聽證會上,眾議院委員會聽取了蒙大拿州旅館業者協會等旅遊業代表以及戶外用品商、導遊和雪地摩托愛好者的意見。

博茲曼商會會長大衛史密斯說:“這不僅適用於高知名度、財力雄厚的滑雪場,也適用於小規模的滑雪場。” 他說,加拉廷縣每年約 1 億美元的旅遊收入大部分來自攀冰者、滑雪者和其他戶外運動愛好者。

據一些發言者稱,這些遊客反過來可能並不總是了解與該州娛樂活動相關的風險,也可能缺乏蒙大拿人的公平感。

“蒙大拿州人可能並不熱衷於訴訟,但戶外用品商為來自世界各地的人們提供服務,”蒙大拿州服裝商和指南協會的讓·約翰遜說。

西冰川漂流公司的老闆鮑勃·喬丹對此表示贊同,他說訴訟的威脅就像籠罩在他業務上的“烏雲”,尤其是在謹慎的市場中,尋找保險變得越來越繁重。

他說:“我們旅遊業為世界各地傾向於指責的人提供服務。”

蒙大拿州出庭律師協會反對該法案,正如它反對 2005 年擬議的法律一樣。

“他們想要的是一項法律,這樣他們就可以向法官說'把這件訴訟扔掉',”該協會的代表艾爾史密斯說。

他說,應該允許法官和陪審團來決定此類案件,而不是一群只聽取了一個小時的關於一項法案的證詞的立法者,該法案可適用於“從哈基薩克到跳傘的一切”。

布朗的法案對娛樂活動進行了廣泛的定義,包括標準運動(如壘球)和風險更大的活動(如射擊或登山)。

在委員會聽證會上沒有對該法案採取任何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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琳達·霍恩霍爾茲

主編 eTurboNews 位於 eTN 總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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