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航空運輸協會(IATA)對西班牙政府無視歐洲法律、取消西班牙境內乘客隨身行李費並對航空公司處以179億歐元罰款的決定表示強烈不滿。這項行動威脅到定價自由原則,而定價自由原則對消費者的選擇和競爭至關重要,也是歐洲法院一貫支持的原則。
“這是一個令人震驚的決定。這不但不能保護消費者的利益,反而是打了那些想要選擇的旅行者一記耳光。禁止所有航空公司對隨身行李收費意味著該費用將自動計入所有機票中。接下來怎麼辦?強迫所有飯店客人支付早餐費用?或在購買音樂會門票時向每個人收取衣帽費?歐盟法律保護定價自由是有充分理由的。航空公司提供從全包到基本運輸的一系列服務模式。西班牙政府的這一舉動是非法的,必須停止,」威利沃爾什說, 國際航空運輸協會總幹事。
消費者尋求選擇和支出的價值。這項擬議的立法將消除這兩個方面。國際航空運輸協會 (IATA) 最近對近期前往西班牙的航空旅客進行的獨立民意調查顯示,97% 的人對他們最近的旅程表示滿意,並強調了以下偏好:
– 65% 的受訪者表示傾向於獲得盡可能最低的機票價格,並選擇為任何必要的服務支付額外費用。
– 66% 的人同意航空公司對各種旅行選擇收取的費用總體上具有足夠的透明度。
– 78% 的人認為航空旅行物有所值。
– 74% 的受訪者表示,他們對從航空公司購買的產品和服務感到非常了解。
這些結果與歐盟委員會最近進行的歐洲晴雨表調查一致,該調查發現歐洲各地 89% 的旅客對行李限額感到了解。
從全方位服務到超低成本航空公司的各種商業模式的存在反映了市場需求,表明對該領域的監管幹預是不必要的。此外,輔助收入對於低成本航空公司的商業模式至關重要,這有助於降低價格並增加低收入者的航空旅行機會。
西班牙有嘗試誤導性監管行動和處以罰款的歷史。 2010年,西班牙政府試圖根據西班牙法西斯獨裁時期制定的第97/48號法律第1960條對航空公司實施類似的處罰和限制。該倡議被歐盟法院宣告無效,法院援引了一項保障定價自由的歐盟法規(第 22/1008 號法規第 2008 條)。
繼最初的努力失敗後,目前的舉措再次尋求透過優先考慮另一項西班牙法律(西班牙消費者和用戶保護普通法第47 條)來破壞定價自由,該法律與歐洲法律中牢固確立的定價自由原則相矛盾。
「他們失敗了一次,他們還會再次失敗。消費者應該得到更好的待遇,而不是這種忽視當今旅行者現實的倒行逆施。西班牙的旅遊業已發展到佔該國 GDP 的近 13%,其中 80% 的遊客乘飛機抵達,其中許多人都精打細算。廉價機票在該經濟領域的發展中發揮了巨大作用。無論從法律上或實務上,政府都沒有能力取消基本機票的供應。歐洲法院十年前就得出了這個結論。歐盟委員會需要緊急加強並捍衛其通過保護定價自由為消費者帶來利益的法律。
隨身行李運送會產生相關費用,主要表現在旅客寄放行李所需時間導致登機時間延長。飛機的高效利用是決定航空公司獲利能力的關鍵因素,特別是在短途營運中。每次航班登機時間增加 10 至 15 分鐘,這會顯著減少航班數量和飛機每天的運作能力。
沃爾什說:“每個人都為更少的選擇付出更多的錢,這是監管可能帶來的最糟糕的結果。”